
訂房異動
一、住宿解約可退訂金比率:
預定住宿前解約14日之前: 100% (全退)
預定住宿前解約10~13日: 70%
預定住宿前解約7~9日: 50%
預定住宿前解約4~6日: 40%
預定住宿前解約2~3日: 30%
預定住宿前解約前1日: 20%
預定住宿當日解約: 0% (恕不予退還)
二、如入住日遇天候不佳或颱風因素造成飛機及客輪航班取消,可退還訂金,但如飛機取消,而船班正常行駛且尚有空位,恕不退還訂金。
三、退訂款一律以郵局轉帳方式處理,每筆皆扣30元手續費,由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四、因取消訂房或延期入住之訂金保留款,但須於取消日一年內使用完畢,其可轉讓給二等親內家屬使用,逾期者視同放棄保留,恕不另行通知。